房子是老公的名字,离婚时该怎么办?
我和老公准备离婚了,房子写的是他的名字。我不清楚这房子到底算不算我们俩的,能不能分,心里很没底。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具体又该怎么分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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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遇到房子是老公名字的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确定房子的归属及处理方式。 首先,如果房子是男方在婚前独立支付全部购房款项并且已经以他个人名义进行了产权登记,那么这部房产属于男方在结婚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该房产不参与分割。 其次,如果该房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便登记在男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婚后共同出资买房,或者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原则进行判决。 总之,要确定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关键在于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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