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继承过户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法律上如何规定?

我家里老人刚去世,留下了一套房产,我作为继承人想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我对这方面完全不懂,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也不清楚法律上对于房产继承过户有哪些规定,希望能了解整个办理流程以及背后的法律依据,好顺利完成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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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产继承过户办理流程如下:首先是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要到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接着,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果涉及遗嘱继承,还需携带有效的遗嘱。之后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 然后,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在这一步,交易中心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最后凭借完税凭证换领新的产证。 从法律规定来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房产作为不动产,继承过户必须经过登记才产生法律效力。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这明确了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确定了不同继承方式的法律适用顺序。通过这些法律规定,保障了房产继承过户的合法性和有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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