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违约合同中可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我和物业签了合同,最近发现物业有违约的情况。我就想知道,在合同里能约定的物业违约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啊?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清楚具体情况,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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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业违约合同中,可约定的违约金标准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法定数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就是说,违约金标准首先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比如,物业违约给业主造成了1000元的实际损失,那么按照一般情况,违约金上限可能就是1300元。不过这只是通常情况,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像只约定了500元违约金,那么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自己的请求予以增加;要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例如约定了5000元违约金,物业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自己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物业费违约金可以按照实际损失额计算,当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同样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总之,违约金的具体标准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最终可能会交由法官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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