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传销法是怎样规定的?


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传销法》,但有与打击传销相关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是《禁止传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首先来看《禁止传销条例》,它明确规定了传销的定义。传销主要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以发展人数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酬,或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以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条例对传销行为的表现形式进行了列举,比如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对于传销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再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其中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也就是说,如果传销行为达到了犯罪的程度,相关组织者和领导者会面临刑事处罚。 如果你发现自己陷入了传销组织,首先要保持冷静,尽量收集相关证据,如传销组织的宣传资料、成员名单、计酬方式等,然后及时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