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共卫生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妨害公共卫生罪并不是一个单一的罪名,而是一类犯罪的统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多个涉及妨害公共卫生的罪名,不同罪名立案标准也有所不同。 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为例,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些情形包括:一是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二是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三是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四是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五是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 。 再比如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还有非法组织卖血罪,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组织卖血三人次以上的;组织卖血非法获利二千元以上的;组织未成年人卖血的;被组织卖血的人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 。 另外,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概念: 甲类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鼠疫、霍乱。 检疫传染病:指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传染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