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安局处理刑事案件的流程是怎样的?

我家里人遇到了刑事案件,现在案子到了公安局。我不太清楚公安局处理这类案件是怎么个流程,比如从立案到侦查,再到后续会有哪些步骤,每个步骤大概要多久,想了解清楚这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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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安局处理刑事案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重要流程: 首先是受案。当有人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时,公安机关会对这些情况进行记录,初步判断是否属于自己管辖范围以及是否可能构成刑事案件。如果属于自己管辖且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会进行下一步;如果不属于自己管辖,会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对接受过程录音录像。 接着是立案。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然后是侦查。立案后,公安机关会展开侦查工作,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侦查手段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鉴定、技术侦查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这些侦查措施都有详细的规定和规范。比如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等。 最后是侦查终结。经过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如果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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