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后再次醉驾会怎么处罚?
我之前有过醉驾的记录,最近又因为醉驾被查了。我特别担心会受到很严重的处罚,不知道这种醉驾后再次醉驾的情况,法律上到底会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处罚标准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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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白“醉驾”在法律上的定义。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就属于醉酒驾驶。 对于普通的醉驾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而当出现醉驾后再次醉驾的情况,处罚会更加严厉。虽然法律没有明确针对“再次醉驾”单独设置罪名,但在量刑时,法院通常会将其视为酌定从重处罚情节。也就是说,法官在判处拘役和罚金时,会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倾向于选择相对较重的刑罚。并且,再次醉驾后,在重新取得驾驶证的限制时间等方面,也会受到更严格的约束,给驾驶人后续的生活和出行带来极大的不便。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一定不要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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