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加无证驾驶会怎么判刑?


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都是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当这两种情况同时出现时,法律的判定和量刑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酒后驾驶的判定和处罚依据。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其次,无证驾驶的处罚依据也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当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同时发生时,如果是饮酒后无证驾驶,会在上述饮酒驾驶和无证驾驶的处罚基础上,综合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而如果是醉酒后无证驾驶,这种行为的危险性更高,处罚也会更严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无证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的加重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从重处罚。 具体的判刑结果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是否造成交通事故、事故的严重程度、是否积极赔偿受害者等。如果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量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