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欺诈消费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教育机构欺诈消费者的处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具体如下: ### 民事责任方面 - **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育机构作为经营者,若提供服务有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例如,消费者支付了1万元的培训费用,若教育机构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其再赔偿1万元。 - **合同撤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教育机构虚假宣传师资力量,诱导消费者报名缴费,消费者可申请撤销报名合同。 ### 行政责任方面 - **虚假广告宣传**:如果教育机构在广告中对服务质量作出虚假宣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 **其他欺诈行为**: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 刑事责任方面 如果教育机构的欺诈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例如,教育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教学资源,骗取众多消费者大量学费,数额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当消费者遭遇教育机构欺诈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 **与教育机构协商和解**:直接与教育机构沟通,要求其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如退还学费、赔偿损失等。 - **向消协或教育主管部门投诉**:请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规范教育机构的行为。 - **消协调解**: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后,可请求其居中调解。 - **申请仲裁**:若与教育机构达成了仲裁协议,可向商事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向法院起诉**:向教育机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