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会有什么处理?
我不小心拿到了一份疑似国家秘密的文件,不是故意的,也没传播。现在心里很慌,不知道这种情况算非法持有吗,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我?很担心会有严重后果,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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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指的是不符合持有国家秘密文件条件的人,擅自持有这类文件,或者持有文件数量、方式等不符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保密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予以收缴。如果非法持有国家秘密文件,且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款,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你确实是不小心拿到疑似国家秘密文件,并且没有故意传播等行为,应该第一时间主动向相关部门报告,如当地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配合调查。一般来说,主动报告并积极配合,和拒不说明来源用途的性质是不同的,在法律处理上也会有很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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