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人故意撞倒会如何处罚?
我在路上正常走着,突然被人故意撞倒了,当时就感觉身体很疼,幸好没受太严重的伤。我想知道这种故意撞人的行为在法律上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我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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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被他人故意撞倒的情况,其处罚需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如果情节比较轻微,没有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故意撞倒他人可以视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可能会面临上述治安处罚。比如在一些小冲突中,一方故意把另一方撞倒,但被撞者只是轻微擦伤,没有其他大碍,那么撞人者可能就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若故意撞倒他人导致受害人达到轻伤及以上的伤害程度,那就可能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也就是说,如果被撞者经伤情鉴定达到轻伤,撞人者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例如,有人因一时冲动故意用力撞倒他人,致使被撞者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那么撞人者就会面临刑事处罚。 此外,不管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被撞者都有权要求撞人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所以,被撞者可以通过与撞人者协商、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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