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名商标侵权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指的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等行为。对于不出名商标侵权的处罚,主要有民事、行政和刑事三个方面。 从民事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在行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至于刑事处罚,如果侵权行为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等刑罚。比如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