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聚众淫乱次要人员的处罚时效是怎样的,在什么情况下可免于处罚?

我之前参与过一次聚众淫乱活动,不过我觉得自己只是个次要人员。现在挺担心会被处罚,想知道关于聚众淫乱次要人员处罚时效是多久,还有就是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免于处罚,心里一直悬着这个事儿,希望能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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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聚众淫乱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解释一下聚众淫乱罪。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这里的聚众,一般是指三人以上(包括三人)。 对于聚众淫乱罪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而对于聚众淫乱的次要人员,如果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可能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关于处罚时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由于聚众淫乱罪中对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法定最高刑为五年有期徒刑,所以其追诉时效为五年。对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根据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至于免于处罚的情况,如果是依据刑法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聚众淫乱行为,不认为是犯罪。如果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有立功表现的,这些情形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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