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浴按摩场所管理法律法规有哪些处罚决定?


在我国,对于足浴按摩场所的管理有一系列法律法规,不同的违规行为会对应不同的处罚决定。 首先,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足浴按摩场所存在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等违法活动,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该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例如,场所负责人为了获取更多利益,主动为卖淫嫖娼行为牵线搭桥,就会面临上述处罚。 其次,若场所违反消防安全相关规定,《消防法》是进行处罚的重要依据。如果足浴按摩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等情况。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上述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比如场所为了多摆放按摩设备,占用了疏散通道,就会受到相应处罚。 再者,对于卫生方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果足浴按摩场所卫生状况不达标,比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或者从业人员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等。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罚的;(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三)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而从业人员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