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里犯逃税罪的人员要受到哪些处罚?


逃税罪是一种严重违反税收征管秩序的犯罪行为。对于单位犯逃税罪时,相关人员所受到的处罚,我们需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来详细分析。 首先,要明确逃税罪的构成。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对于单位犯罪,我国刑法实行双罚制原则。这意味着单位犯逃税罪时,既要对单位判处罚金,也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通常是在单位实施的逃税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比如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则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 对于单位里犯逃税罪的人员,处罚是依据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来确定的。如果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他们会被按照逃税罪的个人犯罪标准来量刑。例如,若单位逃税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这些人员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逃税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他们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过,法律也有一定的宽宥规定。如果单位相关人员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积极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且已经受到行政处罚的,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在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则不能适用这一宽宥规定。 所以,单位里的人员一定要遵守税收法律法规,避免参与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一旦涉及逃税罪,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