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还不上会对夫妻共同执行吗
我和爱人一起买的房子,办了房贷。最近经济出问题,可能还不上房贷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银行要是追究起来,会不会对我们夫妻共同执行啊?特别担心这个,想了解清楚具体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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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还不上是否会对夫妻共同执行,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该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就有可能对夫妻共同执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共同在贷款合同上签字,这种情况下房贷就是夫妻共同债务。若房贷还不上,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就可能对夫妻双方共同执行财产来偿还房贷 。 要是一方婚前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即便另一方房产证上没名字,实际上也拥有房屋部分产权,这种情况下房贷不还,银行起诉后,若法院判决执行,也会涉及夫妻双方。 然而,如果能证明房贷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不会对夫妻共同执行。像一方婚前买房且做了财产公证声明房产为个人所有,并用自己婚前财产还贷,其配偶虽居住在房子里,但不享有房屋所有权,和房贷也没关系,银行起诉后,只要配偶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与房贷无关,就不会被执行。还有,若婚后有明确约定房贷只由一方承担,且债权人知晓该约定,那么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会共同执行。 总之,房贷还不上是否对夫妻共同执行,关键在于认定房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这里的财产公证主要针对婚前个人财产进行公证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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