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贷还不起了,银行会怎么处理呢?

我最近经济上遇到了很大困难,房贷眼看就要还不上了,心里特别着急。我想知道银行具体会有哪些处理步骤,会不会直接把房子收走,对我的个人信用又会有哪些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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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购房者还不起房贷时,银行通常会根据逾期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初期逾期(1个月内)**:一般会产生罚息。购房者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通常会约定逾期还款的罚息计算方式,这是对逾期行为的一种经济惩罚,促使购房者尽快还款。 **逾期1 - 3个月**:银行会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提醒购房者及时还款。这是银行的常规催收手段,提醒购房者不要忘记还款义务,避免逾期情况进一步恶化。 **逾期3 - 6个月**:银行可能会采取更加强力的催收措施,如上门催收等。银行会安排工作人员与购房者面对面沟通,了解其还款困难的原因,并督促其尽快还款。 **逾期超过6个月**:银行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法院会依法冻结购房者抵押的房产,随后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款项来偿还贷款本息、罚息以及相关费用。若有担保人,担保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房贷断供还会带来诸多危害:一是影响个人信用记录,逾期记录会被上传至征信系统,对今后申请信用卡、贷款等金融业务产生负面影响;二是除了补齐欠款,还需支付罚息,增加还款负担;三是房产被拍卖后,若拍卖所得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购房者可能还需承担剩余债务。 如果购房者确实遇到还款困难,可尝试与银行协商,申请延期还贷。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或者在征得银行同意的情况下,转让、出售房屋,用所得款项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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