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贷的情况下离婚,该怎么处理?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但房子还有房贷没还清。我们不知道房子怎么分,房贷该谁还,也不清楚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了解一下有房贷离婚时具体的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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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贷的情况下离婚,处理方式通常需要区分不同情况: 首先,如果房屋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且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共同财产由离婚双方协商处理,房贷作为共同债务也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偿还方式。比如,夫妻可以协商贷款由谁偿还,或者双方约定取得房产的一方进行偿还贷款,并且给没有取得房产一方相应的补偿。 其次,若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另外,离婚房贷是可以变更还款人的。如果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房贷偿还的分配方式,且该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便具备法律约束力,明确了各方责任。如果双方确实不知如何处理,也可以交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如双方的经济状况、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等,作出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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