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报案有效时间是多久,法律上如何认定?


首先来说强奸罪报案的有效时间。从法律规定上讲,对于受害人报案的有效时间,原则上没有明确的具体限制。只要是在法定的追诉期内,被害人都可以去报案或者提起控告。 我国刑法对追诉时效有明确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强奸罪一般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存在一些严重情节,像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等情况,是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所以,通常强奸罪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这也就是报案或控告的有效时间。 不过,虽然在追诉期内都能报案,但司法机关在处理强奸罪立案以及定罪量刑时,是需要有效的证据的。要是没有足够证据,就不能对犯罪嫌疑人定罪处罚。而且发案时间与报案时间跨度越大,对于办案以及调查取证工作的难度就越大,也就越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给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 再说说法律上对强奸罪的认定。强奸罪指的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当出现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等特定情形时,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总之,在遭遇强奸事件后,为了便于司法机关调查取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受害人一定要及时报案处理,越快越好。 相关概念: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即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的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并非一着手即告完成,而是有一个实行的过程,要达到一定程度。在强奸罪里,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予以立案追究,就属于行为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