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公司注销有什么简易流程?
我有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现在不想经营了,打算注销。但我不太清楚注销的简易流程是怎样的,担 心自己操作不当会出问题,想了解下具体要经过哪些步骤,每个步骤有什么要求。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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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公司注销简易流程是一种相对简便快捷的公司退出市场的方式。一般来说,其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首先是企业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前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房地产开发公司需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告期为20日。这一步就像是告诉大家,公司要结束经营了,有问题可以在这个时间段提出来。
然后是提交材料。公告期内无异议的,企业应当在公告期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申请时,需要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这些材料是证明公司合法注销的依据。
最后是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机关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登记并核发注销登记通知书。若不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登记机关会书面(电子或其他方式)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原因。这一步就像是考试,登记机关要检查公司提交的材料是否合格,合格了才能顺利注销。
不过,并非所有房地产开发公司都适用简易注销流程。比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等情况,就不适用简易注销。所以在申请前,一定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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