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司注销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首先,要进行清算。清算是公司注销的重要前置程序,公司在注销前,必须对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清理公司财产、通知、公告债权人等职权。 接着,进行税务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手续。需携带公司近三年账本、税盘、发票、年检报告等材料,确保公司税务情况正常,无欠税等问题。税务机关会对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核查,只有完成税务注销,才能进行下一步。 然后,是工商注销。在完成税务注销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需要提交清算报告、注销申请书等相关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最后,进行银行账户、社保账户等注销。在完成工商注销后,要到公司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同时注销社保账户等其他相关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