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原因不能办护照?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在我国,有多种情况会导致不能办理护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一是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国籍是办理中国护照的基础条件,如果不具备中国国籍,自然无法办理中国护照。比如一个外国人,就不能申请中国护照。二是无法证明身份的。办理护照需要明确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如果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来证实自己是谁,护照签发机关就无法为其办理护照。例如,丢失了所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又不能通过其他有效途径证明身份的人。三是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如果在办理护照时提供虚假材料,试图骗取护照,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会被允许办理。比如伪造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材料。四是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正在服刑的人员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处于被监管状态,不满足办理护照出国的条件。五是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需要先处理完民事案件,待法院允许出境后才可以办理护照。六是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这类人员由于涉及刑事案件,为了保证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防止其潜逃国外逃避法律制裁,不能办理护照。七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也规定,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护照的办理。包括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