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不能过户纠纷的原因有哪些,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最近在考虑买套房子,已经和卖家谈得差不多了,但是又担心会出现不能过户的情况。想了解一下一般房屋买卖不能过户纠纷是由哪些原因引起的,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又有什么样的标准来判定责任这些,希望能有人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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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不能过户纠纷,简单来说,就是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出现了阻碍房屋产权顺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名下的问题。 导致房屋买卖不能过户纠纷的原因有不少。首先,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比如卖方隐瞒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产权纠纷等,这会影响过户。《民法典》中强调了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遵循诚信原则。如果因为隐瞒真实信息导致不能过户,违约方要承担责任。 房价变动也会影响合同履行进而引发纠纷。房价大幅上涨时,卖方可能反悔不想卖了;房价下跌时,买方可能不想买了,这都可能造成不能过户。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介机构不规范行为也是一个因素。例如中介没有核实清楚房屋产权情况就促成交易,或者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出现失误。这时候中介可能要对纠纷承担相应责任。 共有人、承租人、抵押权人提起诉讼也会导致不能过户。比如房屋存在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就出售房屋,共有人提起诉讼,房屋过户就会受阻。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 房屋被司法机关限制交易同样不能过户,像房屋被查封等情况。这也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不得转让。 从法律标准来看,核心在于保障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合法。一方面,要求买卖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房屋情况、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面,对于出现的纠纷,法律规定了相应的责任承担方式,目的是让受损方得到合理补偿,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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