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关于诉讼费有哪些规定?

我最近要打官司,但是不太清楚诉讼费这方面的情况。想知道诉讼费是怎么计算的,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免,由谁来承担,希望了解关于诉讼费的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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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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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诉讼费的相关规定。 首先是诉讼费的缴纳范围。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其中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以及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无需交纳,比如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等。 其次是诉讼费的计算标准。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例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等。非财产案件则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如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再者是诉讼费的减免情况。《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比如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等情况可以免交诉讼费用。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等情况可以减交诉讼费用。 最后是诉讼费的承担问题。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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