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定金与违约损害赔偿的关系是怎样的?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交了定金。现在对方违约给我造成了损失,我不知道这定金和违约损害赔偿之间是啥关系,是只能选一个要,还是能都要呢?我想弄清楚自己在法律上能争取到哪些赔偿。
展开 view-more
  • #定金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定金和违约损害赔偿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障合同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它们之间的关系。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定金和违约损害赔偿的基本概念。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具有担保性质,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违约损害赔偿则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其目的在于弥补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使守约方恢复到合同正常履行时的状态。 关于定金与违约损害赔偿的关系,在法律适用上有一定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这意味着,定金和违约损害赔偿不能同时并用,守约方只能选择其一适用。但是,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可以在适用定金罚则后,就不足部分要求违约方进行损害赔偿。 举例来说,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向乙支付了5万元定金。后来乙违约,给甲造成了8万元的损失。此时,如果甲选择适用定金罚则,乙应双倍返还定金,即返还10万元。这10万元不仅包含了甲原本支付的5万元定金,还具有对乙违约行为的惩罚性质。如果甲的实际损失是12万元,那么在适用定金罚则后,甲还可以要求乙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即12万元减去10万元后的2万元。 在实际操作中,守约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权衡选择适用定金罚则还是主张违约损害赔偿。一般来说,如果定金数额较高,且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相对较小,选择定金罚则可能更为有利;如果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较大,超过了定金数额,那么选择主张违约损害赔偿可能更能弥补自己的损失。同时,守约方在主张权利时,需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证明违约行为的存在以及自己所遭受的损失。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