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有什么要求和条件?


公司法人并不是指具体的某个人,而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而通常大家所说的“公司法人”准确来说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对于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要求和条件,《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有相关规定。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同时,公司法定代表人通常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也就是说,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需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且不在上述禁止担任的情形范围内,还需要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基础上,由公司的相关决策机构进行确定,并完成法定的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