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办理身份证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


外地人办理身份证主要分为换领和补领两种情况,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所需条件、材料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要明白异地办理身份证是便民的政策举措。根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为了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同时创造更加安全的居民身份证社会应用环境,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工作。 在办理条件方面,对于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可在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不过,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等情形,是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的。 办理时所需材料,如果是换领身份证,需交验居民身份证;若是补领身份证,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办理流程一般是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然后,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最后,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在费用方面,异地办理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收取证件工本费40元。 总的来说,外地人办理身份证有明确的规定和流程,只要符合条件并准备好相应材料,就可以顺利在异地办理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