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妻子是否有权利继承丈夫的房产?
我是二婚,丈夫名下有一套房产。现在丈夫去世了,他的家人觉得我是二婚,没资格继承这套房产。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作为二婚妻子到底有没有权利继承丈夫的房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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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讲,二婚妻子是有权利继承丈夫的房产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定继承这个概念。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也就是去世的人)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分配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配偶,并不区分是初婚还是二婚,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婚姻是合法有效的,那么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就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二婚妻子和初婚妻子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同样享有对丈夫遗产的继承权。 就房产继承而言,如果丈夫没有留下遗嘱对房产的分配做出特别安排,那么这套房产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二婚妻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和丈夫的子女、父母共同参与对房产的继承分割。通常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有的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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