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友之间借款需要注意哪些风险?


在日常生活中,亲友之间的借款行为较为常见,但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需要我们特别注意。首先,我们要了解借款合同的概念。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亲友之间借款虽然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但从保障权益的角度出发,最好还是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合同的形式一般就是借条。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它应包含一些必要的内容。借条上要写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明确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计算、借款日期、还款时间,以及违约罚金、纠纷处理方式等。如果有证明人或担保人,还应注明证明人或担保人信息并由其签字。这样详细的借条能避免日后双方因为这些关键信息不明而产生纠纷。在款项交付方面,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借款,要保留好转账记录。转账记录能清晰地证明借款的交付情况,是重要的证据之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银行转账记录就属于这里所说的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此外,关于利息问题也不容忽视。如果双方约定了利息,要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确,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视为没有利息。最后,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还款,出借人要及时主张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出借人要在诉讼时效内通过合法的方式催讨借款,比如发送催款函、提起诉讼等,否则可能会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总之,亲友之间借款虽然基于亲情或友情,但为了避免日后的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借款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上述这些风险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