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是什么?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有人在抢东西的时候把人打伤了,我就有点迷糊,这到底算抢劫罪还是故意伤害罪啊?我想弄清楚这两个罪名在法律上是怎么区分的,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抢劫罪,什么情况下又是故意伤害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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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存在多方面的界限。 首先是客体方面。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简单说就是伤害到了别人身体的健康状态;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有两个,一个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也就是别人对财物的占有、使用、处分等权利,另一个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健康、自由等权利。比如,一个人单纯把别人打伤,没有涉及财物问题,那可能是故意伤害罪;要是不仅打伤别人还抢了人家东西,那就可能构成抢劫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了故意伤害罪,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了抢劫罪。 客观方面也有区别。故意伤害罪在客观上就是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比如拳打脚踢、用凶器伤害等。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像用刀威胁别人交出财物,就是典型的抢劫行为。 主体方面,故意伤害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不过对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只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才负刑事责任,致人轻伤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此罪;抢劫罪主体也是一般主体,年满14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就能构成该罪主体。 主观方面,故意伤害罪主观表现为故意,就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伤害他人身体还这么做;抢劫罪主观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比如有人为了出气打伤别人,这是故意伤害的故意;要是为了抢钱打伤别人,就是抢劫的故意。 相关概念: 刑事责任能力: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只有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罪,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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