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个人卖房产生纠纷后该怎么处理?


委托个人卖房产生纠纷后,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和解**:这是最为友好和便捷的解决方式。双方可以直接进行沟通和协商,就纠纷的问题进行讨论,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例如,若受托人未按照约定价格卖房,双方可以协商调整价格或者采取其他补偿方式。这种方式的优点是节省时间和成本,能够保持双方的合作关系。但前提是双方都有诚意解决问题,并且能够在关键问题上达成共识。 **调解**:如果双方自行协商无法解决纠纷,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帮助进行调解。调解可以由专业的调解机构、行业协会或者相关部门来进行。调解人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相关事实,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调解的优点是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公正性,能够帮助双方更好地理解彼此的立场和需求。而且,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双方应当遵守。 **仲裁**:若双方在委托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在发生纠纷时,可以根据该条款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较为正式和专业的纠纷解决方式,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一旦作出,双方都应当遵守。例如,根据《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诉讼**: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无效,那么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交证据,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诉求,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诉讼的优点是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若一方不履行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例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同时,起诉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应当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的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