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未抢到财物该如何认定?
我遇到个事儿,朋友抢劫但没抢到财物。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认定,是算抢劫既遂还是未遂呢?法律依据是啥?会有怎样的处罚?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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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对于抢劫罪未抢到财物的认定,需要从犯罪既遂和未遂的角度来分析。 犯罪既遂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而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构成抢劫罪。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 也就是说,如果在抢劫过程中,虽然没有抢到财物,但是对被害人造成了轻伤以上的人身伤害后果,那么依然会被认定为抢劫既遂。这是因为抢劫罪不仅保护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也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当对人身权利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侵害时,即便没有获得财物,犯罪行为依然完整地符合了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而如果既没有抢到财物,也没有对被害人造成轻伤以上的人身伤害后果,这种情况就属于抢劫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例如,在量刑时,法官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情节、手段、危害后果等因素,在既遂犯的量刑幅度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从轻或者减轻对未遂犯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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