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赡养老人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子女赡养老人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首先,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是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这意味着,只要子女成年,就天然负有对父母在各方面的责任。比如,要关心父母的生活状况,不能对父母的基本生活需求不管不顾。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其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经济上供养就是要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保障他们的物质生活;生活上照料,像照顾生病的父母、料理日常生活起居等;精神上慰藉也很重要,比如常回家看看,陪父母聊聊天等。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再者,如果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比如父母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子女就应当给付赡养费保障父母生活。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另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也就是说,不能因为不想继承财产等原因就不赡养父母。 相关概念: 赡养义务: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责任。 赡养费:子女为保障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的生活而给付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