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补偿金的村委保留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我家这边农村土地要被征收了,听说村委可以保留一部分征收补偿金,我不太清楚具体的保留比例。想了解一下国家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是全国统一标准,还是各地有差异呢?希望能给我详细讲讲这方面的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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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补偿金的村委保留比例没有全国统一的固定标准,通常由各地根据自身情况通过相关法规政策来确定。
一般来说,不少地区规定村委可酌情保留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20% - 30%作为管理与发展基金。例如在某些地方,这部分资金用于村里公共设施建设、发展村集体经济等,像修建村学校、村道路等。但这只是大致范围,实际比例因地区而异。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被征收的土地已经确权到户的,土地补偿费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归被征地农户所有,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全部归被征地农户所有;被征收的土地未确权到户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山西省规定土地补偿费的80%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如果村委会留取的比例超过30%,则属于违法截留征地补偿款的行为 。
村集体提留的使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经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讨论决定,并且要向村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的监督。这样可以确保村集体提留的使用合理、合法,真正用于村集体的公共利益和发展。总之,要明确当地具体的村委保留比例规定,需参考所在地区的相关法规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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