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果园土地承包到期,发包方不让继续承包该怎么办?


当遇到农村果园土地承包到期,发包方不让继续承包的情况,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尝试与发包方进行协商。这是解决纠纷最温和、最便捷的方式。你可以和发包方坦诚地沟通,了解他们不让继续承包的原因,同时表明自己继续承包的意愿和优势,例如你在果园管理方面的经验、对果园的投入和改善等,看是否能够通过协商达成延长承包期限或其他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进行调解。这些机构在农村地区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他们可以从中斡旋,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调解过程中,他们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对双方进行劝说和引导,争取找到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办法。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会依据相关法律和事实,对纠纷进行公正的裁决。在申请仲裁时,你需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如土地承包合同、果园经营的相关记录、与发包方沟通的凭证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最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你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理,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同样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整理,确保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维护。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这表明土地承包期届满后,应按规定延长承包期限。同时,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如果发包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不让你继续承包,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