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及福利费是否属于直接人工?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对于工资和福利费这一块有点疑惑。我们平时的工资还有公司给的福利费,不太清楚从法律和财务的角度来说,这些是不是属于直接人工的范畴呢?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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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和法律相关的规定中,工资及福利费在一定情况下是属于直接人工的。 直接人工,通俗来讲,就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从事产品的生产的工人的人工货币消耗。这里面既包括了工人的工资,也涵盖了与之相关的一些福利费用。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短期薪酬就包含了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职工福利费等。当这些工资和福利费是直接与产品生产相关的工人所产生的,那么就可以归类为直接人工。比如在制造业企业中,一线生产工人的工资以及为他们提供的高温补贴、节日福利等,这些都是为了生产产品而直接发生在这些工人身上的费用,所以属于直接人工。 然而,如果这些工资和福利费并不是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工人,而是行政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等,那么就不属于直接人工的范畴。比如公司行政部门人员的工资和福利,他们主要是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并非直接参与产品的生产,所以这部分费用就应该计入管理费用等其他科目,而不是直接人工。 综上所述,工资及福利费是否属于直接人工,关键在于这些费用所对应的人员是否直接参与了产品的生产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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