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达到多少需要交税,该怎么计算?


首先,咱们来明确一下工资交税也就是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目前,在中国,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每月5000元。这意味着,如果你的月工资收入扣除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以及专项附加扣除后,低于5000元,那么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超过了5000元,超出的部分就需要按照相应的税率来交税。 这里要解释一下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专项扣除主要是指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则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这些扣除项目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从而减少你需要交税的金额。 接下来说说具体的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是按照超额累进税率来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 月度收入 - 5000元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然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查找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举个例子,小张月工资收入为8000元,三险一金扣除1000元,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额 = 8000 - 5000 - 1000 - 1000 = 1000元。对照税率表,1000元对应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所以他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1000 × 3% - 0 = 3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所说的综合所得就包括工资、薪金所得。通过这个规定,我们就能清楚地知道如何计算工资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