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额在多少钱内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我自己经营了一家小公司,不太清楚销售额达到多少就不能算小规模纳税人了。想了解下,在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里,销售额在多少钱以内是小规模纳税人呢?这对我公司的税务申报这些很重要,希望能得到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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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这里所说的会计核算不健全,意思就是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即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简单来说,在通常情况下,如果一家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及以下,就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但要是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了500万元,那就需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了。不过,如果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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