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之前是小规模纳税人。现在业务越做越大,听说达到一定标准就得转成一般纳税人。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是按销售额算吗,还有没有其他要求呢?想了解下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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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主要涉及到相关的认定标准问题。我们先来解释一下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概念。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这里的会计核算不健全,就是说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而一般纳税人则是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即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此外,如果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这里的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也就是说,即使销售额没达到标准,但只要企业财务核算规范,也有资格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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