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金额累计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遇到了诈骗情况,骗子分多次骗走了我不少钱。我想知道把这些诈骗金额累计起来后,在法律上会对骗子进行怎样的量刑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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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于诈骗金额累计量刑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要明白诈骗罪,它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关于诈骗金额累计的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在司法实践中,诈骗金额会进行累计计算。例如,骗子多次诈骗不同受害人或者多次诈骗同一受害人,每次诈骗金额可能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累计起来达到了,那么就按照累计金额对应的量刑幅度来进行量刑。所以,诈骗金额累计后达到不同的数额区间,会对应不同的刑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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