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签演艺经纪合同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当你发现自己被骗签了演艺经纪合同,首先要明确这属于民事合同纠纷的范畴。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有多个部门或途径可供选择。 第一个可以考虑的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演艺经纪合同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视为一种服务合同,若经纪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属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你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他们有职责对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会对经纪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如果发现其存在违规欺诈,会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个途径是向文化和旅游部门反映。演艺行业属于文化领域,文化和旅游部门对演艺经纪机构的经营活动有监督管理的职能。根据相关的文化市场管理规定,他们有权对违规的演艺经纪公司进行处罚。若经纪公司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欺诈等行为,你可以向文化和旅游部门投诉,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展开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此外,还可以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帮助。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消费者协会的多项职能,其中包括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你可以向消协投诉被骗签合同的情况,消协会帮助你与经纪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促成问题的解决。 最后,如果上述途径都无法有效解决问题,你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演艺经纪合同,并要求经纪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