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款赃物追缴的范围是怎样的?


赃款赃物追缴是司法机关在处理涉及违法犯罪案件时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受害者权益以及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具有重要意义。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赃款赃物追缴的范围。 首先,直接的违法所得属于追缴范围。这指的是犯罪嫌疑人通过违法犯罪行为直接获取的财物。比如,在盗窃案件中,小偷直接盗取的现金、珠宝、电子产品等;在诈骗案件里,诈骗分子骗得的钱款等,这些都是明确的赃款赃物,毫无疑问会被依法追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为直接违法所得的追缴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其次,违法所得的收益也在追缴范围内。违法所得产生的收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如犯罪嫌疑人用赃款购买的牲畜所生的幼崽;法定孳息像用赃款存入银行所获得的利息,或者用赃款投资所取得的分红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对赃款赃物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当一并追缴。这表明对于违法所得所产生的收益,同样要进行追缴,以确保违法犯罪分子不能从其违法行为中获得任何利益。 再者,转化后的财物也属于追缴范围。有时候,犯罪嫌疑人会将违法所得的财物进行转化,比如将盗窃来的黄金加工成金饰品,或者将骗得的资金用于购买房产、车辆等。即使财物的形态发生了变化,其本质仍然是赃款赃物转化而来,依然要被追缴。只要能够证明这些财物是由违法所得转化而来,司法机关就有权进行追缴。 此外,无偿取得赃款赃物的第三人应当返还财物。如果第三人明知是赃款赃物而接受,或者是无偿取得赃款赃物,那么司法机关有权要求其返还。如果第三人是善意取得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但一般来说,原所有人有权向犯罪分子请求赔偿损失。 总之,赃款赃物追缴的范围是较为广泛的,涵盖了直接违法所得、违法所得的收益、转化后的财物等。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了全面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不让违法犯罪分子通过违法手段获利,最大程度地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正常的经济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