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我打算开个公司,听说印章管理很严格。我想了解下印章治安管理办法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比如印章的刻制、使用、销毁这些方面都有啥要求,违反了会有啥后果,希望懂的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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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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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治安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印章社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而制定的规定。下面将从印章的刻制、使用和销毁等方面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是印章的刻制。根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章。 其次是印章的使用。合法刻制的印章在使用时要遵循相关的规定和单位内部的管理制度。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明确印章的使用范围、审批程序等。如果将印章随意转借他人使用或者超出规定范围使用,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比如在一些经济往来中,因不当使用印章导致的合同纠纷,单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是印章的销毁。当单位因撤销、名称改变、换用新印章等原因停止使用印章时,应当在停止使用之日起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收缴。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要登记造册,并于十日内送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需预存两年,无特殊情况的,预存期满后予以销毁。如果违反《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比如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承制印章的,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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