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离婚是否需要30天冷静期?


在我国,二婚离婚是否需要30天冷静期,需要根据离婚的方式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这个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协议离婚程序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受理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如果二婚夫妻选择协议离婚,也就是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那么是需要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的。 然而,如果二婚夫妻选择诉讼离婚,即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一般来说,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