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离婚时财产该如何分割?


在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方面,首先要明确财产的性质,也就是区分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通常遵循的是平等分割的原则。这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会平均分配共同财产。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也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例如,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像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让无过错方适当多分财产。这是为了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 而对于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仍然归财产所有者个人所有。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签订了财产协议,对财产的归属和分割有明确约定,那么在离婚时,法院会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处理财产分割问题。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