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法院会判离吗?
我和男方感情出现了很大问题,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离,现在准备第二次起诉,可男方还是不同意离婚。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到底会不会判离,具体会依据哪些方面来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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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法院不一定会判离,存在判离和不判离两种可能。 从判离的情况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或者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即使男方不同意,法院也会判离。 从不判离的情况来说,如果没有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且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可能会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仍有修复的可能,从而判决不准离婚。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审查各种证据,谨慎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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