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发牌员会判多久?
我在一家赌场当发牌员,后来赌场被警方查获,我也被牵连了。我就是个打工的,只负责发牌,也没参与其他事情。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按照法律会被判多久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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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开设赌场罪中发牌员的量刑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开设赌场罪的基本概念。开设赌场罪是指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发牌员的量刑,需要考虑其在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发牌员通常属于开设赌场犯罪中的从犯。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发牌员的量刑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如果发牌员参与时间较短,对赌场运营影响较小,且未从中获取高额利益,可能会被判处较轻的刑罚,比如拘役或者较短刑期的有期徒刑,同时可能会并处罚金。若发牌员长期在赌场工作,对赌场的正常运转起到了重要的协助作用,那么量刑可能会相对重一些,但通常也会在主犯量刑的基础上从轻处罚。
另外,如果发牌员在被司法机关抓获后,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根据法律规定,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立功是指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行为。总之,发牌员的具体量刑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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