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了试用期转正但未签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试用期结束已经转正了,可公司一直没和我签正式的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是有具体的赔偿标准吗?另外,赔偿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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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签了试用期转正但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在转正后,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还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例如,你转正后第二个月的工资是5000元,那么用人单位除了支付这5000元正常工资外,还需要再额外支付5000元作为赔偿。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 另外,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有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比如,你在该单位工作了8个月,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那么经济补偿就是6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有一种特殊情况是,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用签书面合同。但如果是长期工作,为保障自身权益,最好还是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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