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
我在试用期工作,公司却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知道具体能获得哪些赔偿,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还有通过什么途径去争取这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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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互相考察是否适合的阶段,但试用期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若在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存在以下赔偿情况: 首先,这种情况视为事实劳动关系,仍受劳动法规保护。任何人都可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付给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一个月工资。若单位未支付,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可要求单位再加付50%的补偿金,实际相当于1.5个月工资。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起需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相应赔偿。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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