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因酒驾重新犯罪会怎么判?


当一个人处于缓刑期间又因酒驾重新犯罪时,这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处理方式。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和具体的判罚情况。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缓刑的含义。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给罪犯一个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适用缓刑的条件,同时第七十七条明确了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的相关规定。 酒驾在法律上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则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会面临暂扣驾驶证、罚款等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当缓刑期间因酒驾重新犯罪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第六十九条规定了数罪并罚的原则,也就是要把之前犯罪未执行的刑罚和新罪所判处的刑罚合并起来,按照一定的规则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最终的判罚会比原来的刑罚更重。 例如,某人之前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在缓刑期间,他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可能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这时,法院会撤销之前的缓刑,将盗窃罪未执行的一年有期徒刑和危险驾驶罪所判处的拘役、罚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 综上所述,缓刑期间因酒驾重新犯罪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会导致撤销缓刑并面临更严厉的刑罚。所以,无论是在缓刑期间还是日常生活中,都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再次触犯法律。





